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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护公平竞争 不反垄断地位 不反做大做强
8月1日是我国第一部《反垄断法》实施的日子。随着这一天的临近,很多企业尤其是占有行业垄断地位的跨国公司纷纷应对,有的对自己系统的商务贸易开展突击检查,有的进行内部规制和法律培训,有的企业甚至已开始研究“谁可能成为中国反垄断调查的第一个被告?”《反垄断法》的实施究竟会给企业带来什么影响呢?
反垄断不反做大做强
在广安门医院的病房里,我国最早一批反垄断法专家吴炯教授接受了本报记者的采访。曾担任过国务院法制办、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部门领导职务的吴炯对反垄断法的研究始于上个世纪八十年代。吴炯告诉记者,《反垄断法》的实施是深化改革和加速政府职能转变的结果,既对国内企业和消费者承担了责任,又让全世界投资者知道,中国提供的商业环境是安全的。
欧盟在本月23日正式做出决定,批准保时捷汽车控股股份公司收购德国大众汽车集团。欧盟在当天发表的公报中说,调查结论认为,这两家德国汽车企业的合并将不会对本地区的市场竞争造成明显损害,因此决定批准这宗并购交易。此前,欧洲保时捷汽车控股股份公司首席执行总裁魏德进博士曾表示:“我们的目标是建立世界上最强大且最具创新力的汽车联盟,以有效面对日益激烈的国际竞争。”吴炯说,这个例子可以充分说明:反垄断不反垄断地位,不反企业做大做强。我国《反垄断法》在规制原则上,与美国、欧盟等的同类法律没有什么不同,都是对市场竞争环境进行法律规制,并不打压跨国公司的经营,相反,很欢迎。其实,即使是垄断性企业,也无需忧虑担心,因为《反垄断法》并不反对垄断地位,而是反对滥用垄断地位,来挤压其他竞争者,使消费者不受益。《反垄断法》反对这种滥用行为,以维护市场公平竞争和保护消费者权益。
反垄断促进创新<BR> 垄断和创新几乎可以认为是对立的,因此反垄断的迫切性随着经济的发展也就日显突出。吴炯说,为什么欧盟继2004年3月对微软开出第一张4.97亿欧元的罚单后,又在2006年7月开出了2.8亿欧元、2007 【关闭窗口】 【打 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