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会员企业:
根据中央和商务部布置的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通知精神,现将纺织商会结合实际情况,拟定的实施方案告之你们。
纺织商会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实施方案
一、 认清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重要意义
胡锦涛总书记指出:“坚持治理商业贿赂是维护市场经济秩序的必然要求,是反对腐败的重要内容。”因此,当前在商务领域中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是具有重大意义的,它对于建设社会信用体系、维护公平竞争原则、完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树立我国商务工作良好形象,在参与全球交易中争取有利地位和惩治腐败都是十分必要的。
二、 把握好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指导思想
深刻领会中纪委第六次全会和国务院第四次廉政工作会议精神,严格执行中央《关于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意见》和商务部《在商务领域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实施意见》的具体安排,结合纺织商会工作实际,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以自查自纠不正当交易行为,依法查处商业贿赂案件,建立健全防治商业贿赂的长效机制为主要内容,开展好这项工作。
三、 具体实施方案
(一)时间:由2006年3月?9月
(二) 方法步骤
1. 成立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领导小组纺织商会党支部书记会长王沈阳任领导小组组长;
纺织商会党支部副书记副会长曹新宇任领导小组副组长;
纺织商会副会长姜哲任领导小组副组长;
领导小组成员包括有纺织商会秘书长王宇;副秘书长张锡安;及办公室、财务部、行政部、党支部等有关部室的负责人,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商会办公室,承担日常工作。
2. 开展好治理商业贿赂宣传教育工作
(1)各会员企业要认真学习好中央和商务部及机关纪委“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有关文件,通过学习宣传认清治理商业贿赂的重要意义、政策、做法等,推动整个工作的开展;
(2) 通过简报、网站、板报、集中学习和个人学习等多种形式,搞好学习宣传、不断提高会员企业和个人认识。为开展好治理商业贿赂活动打下良好的思想基础。
3. 认真搞好自查自纠
(1)通过网上发通知告知企业对2001年以来的财务管理、商品购销等情况进行自查,对存在的问题进行纠正,检查财务购销内部管理机制是否健全,针对制度机制中存在的薄弱环节进行整改,通过自我教育、自我检查、自我纠正、自我整改,使会员企业和商会人员受到普遍的教育。
(2) 对会员企业和商会在自查自纠中发现的问题坚持实事求是,对情节较轻微的批评教育,以自我纠正为主;对有问题但能主动说清,并认识错误的,依据有关规定从轻或免予处分;对行业中普遍存在的问题,要结合纠风工作进行自查自纠。
4. 认真处理好商业贿赂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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