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益巨大的贸易平衡压力下,调整加工贸易政策已成为国家有关部门2007年的主要任务。
根据国务院部署,为促进进出口贸易平衡、优化出口产品结构、保护环境、节约能源,新的加工贸易政策调整遵循的原则是:取消或降低高耗能、高污染和资源性产品的出口退税,提高了重大技术装备、高新技术产品的出口退税率,同时将加大对假报出口、以次充好、低价高报以及利用小规模纳税人货物、未缴税或缴税不足货物实施骗取出口退税活动的打击力度。国税总局将有权停止骗税者的出口退税权。
根据这一原则,商务部继发布最新的加工贸易禁止类目录之后,新修订的加工贸易限制类目录也进入了最后征求意见阶段,有望于近期发布。
据悉,此番商务部制定加工贸易限制类目录的基本原则是:将降低出口退税率商品清单中的部分制成品列入加工贸易限制出口目录,以加工贸易方式出口该类产品的,对其对应的所有保税进口原材料实行银行保证金台账实转;将部分原料类产品列入限制进口目录,以加工贸易方式进口该类产品,实行保证金台账实转。
而最终的目录征求意见稿中,主要体现了对商品出口的限制,其中包括塑料制品、木制品、化纤纺织面料及制品、陶瓷制品、玻璃制品、以及水泥、有色金属、家具、打火机等。
此外,征求意见稿中特别指出,去年被降低出口退税率、今年被取消出口退税的钢材,拟列入加工贸易出口禁止类目录。除了钢铁之外,纺织、塑料、家具和有色金属,也是属于调整中的大户,各有多种产品被列入禁止类目录。
(文章来源:阿里巴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