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十五”期间科技开发项目验收工作总结
“科技是第一生产力”。为了推动行业科技创新进程,增强企业自主创新能力,提升行业整体科技创新能力,增强行业综合竞争力,中国缝制机械协会组织专家制定和发布了“行业‘十五’期间科技开发项目指南”,提出行业在“十五”期间需要重点发展的科技项目,同时还制定了《行业科技开发项目管理办法》和《行业“十五”期间技术创新奖实施细则》等制度办法,以引导和鼓励企业加大对行业关键和共性科技项目的研究开发。
2006年3月30日到6月7日,专家验收组先后对惠工三厂、上工、飞跃、中捷、五菱、双海、标准、兴大豪等13家企业申报的30个科技项目组织进行了验收。从验收情况来看,“十五”期间协会科技工作取得了预期效果,行业科技发展工作有了长足的进步,科技水平有了较大提高,不少整机产品已经接近国际水平,零配件技术水平和工艺配套能力有了较大的提高,行业综合竞争力有了较大提升,为推动行业由大变强打下了重要基础。同时,我们必须清醒地认识到,“十五”期间行业的自主创新能力还存在一定的差距,行业科技创新工作任重而道远。
建立制度保障体系
为了保障验收工作的严密性和公平、公正、公开性,协会专门制定了严格的验收程序和管理制度,成立了严谨的组织结构。
制定申报审查程序
根据科技项目申报和立项情况,科技委办公室从2005年10月向有关企业发出“关于申请行业项目验收工作的通知”,要求已完成的或接近完成的“十五”期间的科技项目申报由协会组织的验收,并提交有关申报资料进行审查,做好前期的申报筹备工作。截止到2006年2月,共有13家企业30个项目达到验收的初步条件,完成了整个“十五”期间行业科技项目的验收申报工作。
制定管理办法
为统筹规划和正确实施科技项目验收,保证验收工作的规范性、严谨性和科学性,协会业务部和科技委办公室联合制定了《项目验收初步工作方案》和《“十五”期间行业科技项目鉴定验收管理办法》,并提交协会第二届科学技术委员会第一次工作会审议通过,明确在协会领导下,由科技委负责组织实施本次“十五”项目的验收工作。
制定实施细则
根据《验收初步工作方案》的精神要求,为保证验收工作开展的可操作性和顺利实施,协会组织编制了严密的《项目验收实施细则》,对具体的验收时间、验收议程、验收大纲及相关要求进行了细化和安排,并全面征求了有关企业意见,对验收工作方案作了进一步的修改和完善,得到各企业的认可和支持,保证了验收工作的可操作性。
编制验收大纲
根据《“十五”期间行业科技项目鉴定验收管理办法》和《科技项目验收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协会科技委办公室根据行业专业特点,配套编制了相应的验收大纲、验收资料等文件,对有关内容进行细化和详细规定,给企业的验收工作提供指导性文件,保证可操作性。同时,科技委办公室严格按照有关要求,在项目验收总结报告、标准、检测、经济效益分析等方面对企业的资料准备工作进行了及时的督促和指导帮助,提出合理的修改意见,保证企业的验收资料不断完善,达到验收要求和效果。
成立验收组织
协会领导亲自带队,构建权威、高效的工作实施体系。本次验收工作由协会主管科技工作的副理事长王承康担任验收组组长,协会业务部和科技委办公室既分工又协作,共同参与组织实施验收工作,使验收工作始终在协会领导下进行,体现了协会对于验收工作的高度重视和全力投入,保证了验收工作的顺利进行。
验收工作费用双方共担,体现协会对于行业科技创新工作的积极推动和务实态度。为做好本次验收工作,减少验收工作对企业造成的经济和工作压力,协会采取有别于国家、省市级项目鉴定验收的有关模式,在验收工作费用问题上由协会和企业共同承担相关验收工作费用,即验收专家组的所有交通、咨询费用由协会支付,验收专家组的食、宿费用由被验收企业承担,协会象征性收取每个产品1000元的项目申报评审服务费,在专家选择上尽量采取就近原则,以减少有关费用。充分表明了协会开展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