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员帐号: 登录密码:
  会员注册 | 联系我们 | 帮助中心 | 全球绣花机网国际站
新闻资讯 供应信息 求购信息 企业信息 产品信息 展会信息
    热门关键字:绣花机、刺绣机、绣花机配件、金片绣、印度
 
服务条款
会员服务
  今日快讯  |  行业动态  |  环球信息  |  绣机专题  |  政策信息  |  企业动态  |  纺织行情  |  技术动态  |  统计数据
您所在的位置: 首页 > 新闻资讯 > 新闻资讯
企业改制重组继续享三年免征土地增值税优惠
 
http://www.embm.cn 中国绣花机网            2018年5月25日   
 
为支持企业改制重组,优化市场环境,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近日发出通知,自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继续执行企业在改制重组过程中涉及的土地增值税政策。
        根据通知,非公司制企业整体改制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整体改制为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对改制前的企业将国有土地使用权、地上的建筑物及其附着物(以下称房地产)转移、变更到改制后的企业,暂不征土地增值税。两个或两个以上企业合并为一个企业,且原企业投资主体存续的,对原企业将房地产转移、变更到合并后的企业,暂不征土地增值税。企业分设为两个或两个以上与原企业投资主体相同的企业,对原企业将房地产转移、变更到分立后的企业,暂不征土地增值税。单位、个人在改制重组时以房地产作价入股进行投资,对其将房地产转移、变更到被投资的企业,暂不征土地增值税。
       通知特别规定,上述改制重组有关土地增值税政策不适用于房地产转移任意一方为房地产开发企业的情形。(记者李丽辉、吴秋余)
   【关闭窗口】   【打 印】
  快速评论 用户名: 密码: 共有   0 条评论
 
关于我们 | 帮助中心 | 诚聘英才 | 服务条款 | 友情链接 | 联系方式
电话总机:0575-87730118 传真:0575-87737117 邮编:311800 E-mail:mbm@embm.cn
版权所有:刺绣机网 未经许可严禁转载 浙B2-20110025-43
支持单位:浙江省电脑刺绣机高新技术特色产业基地 诸暨市电脑刺绣机协会 

浙公网安备 33068102000068号


绣花机 刺绣机  Copyright (C) 2005-2023www.embm.cn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