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员帐号: 登录密码:
  会员注册 | 联系我们 | 帮助中心 | 全球绣花机网国际站
新闻资讯 供应信息 求购信息 企业信息 产品信息 展会信息
    热门关键字:绣花机、刺绣机、绣花机配件、金片绣、印度
 
服务条款
会员服务
  今日快讯  |  行业动态  |  环球信息  |  绣机专题  |  政策信息  |  企业动态  |  纺织行情  |  技术动态  |  统计数据
您所在的位置: 首页 > 新闻资讯 > 今日快讯
财政部国税总局出台措施 严惩企业骗取出口退税
 
http://www.embm.cn 中国绣花机网            2014年1月2日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出通知,自2014年1月1日起,增值税纳税人发生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其他增值税扣税凭证、骗取国家出口退税款行为,被税务机关行政处罚或审判机关刑事处罚的,其销售的货物、提供的应税劳务和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应税服务执行以下政策:

  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或者先征后退优惠政策的纳税人,自税务机关行政处罚决定或审判机关判决或裁定生效的次月起36个月内,暂停其享受上述增值税优惠政策。出口企业或其他单位发生增值税违法行为对应的出口货物劳务服务,视同内销,按规定征收增值税,骗取出口退税的按查处骗税的规定处理。以农产品为原料生产销售货物的纳税人发生增值税违法行为的,自税务机关行政处罚决定生效的次月起,按50%的比例抵扣农产品进项税额﹔违法情形严重的,不得抵扣农产品进项税额。

   【关闭窗口】   【打 印】
  快速评论 用户名: 密码: 共有   0 条评论
 
关于我们 | 帮助中心 | 诚聘英才 | 服务条款 | 友情链接 | 联系方式
电话总机:0575-87730118 传真:0575-87737117 邮编:311800 E-mail:mbm@embm.cn
版权所有:刺绣机网 未经许可严禁转载 浙B2-20110025-43
支持单位:浙江省电脑刺绣机高新技术特色产业基地 诸暨市电脑刺绣机协会 

浙公网安备 33068102000068号


绣花机 刺绣机  Copyright (C) 2005-2023www.embm.cn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