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浙江省人事厅人才交流中心受人事部全国人才流动中心委托,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人才测评师”资格的培训与认证工作,旨在我省构建科学、系统而规范的人才测评技术知识体系,树立人才测评服务市场的行业规范。对我省符合一定专业资格,满足一定从业年限的专职人员予以定向、专业、系统的培训,并通过统一规范的考试程序,定期向成绩合格者颁发《人才测评师资格证书》,该项目采取全国统一标准、统一命题、统一考务管理和统一证书核发的模式进行认证质量控制。现将培训认证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1、各地(市)人才交流中心从事相关工作的专门人员;
2、各企事业单位从事相关工作的专门人员;
3、各大专院校毕业生指导中心从事相关工作的从业人员,以及致力于从事人才测评相关工作的个人。
二、报名条件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均可报名:
(1)取得大专毕业证书,连续从事相关管理工作满5年者。
(2)取得大学本科毕业证书,连续从事相关管理工作满2年者。
(3)取得人力资源管理、心理测量学、人事劳动管理等相关专业硕士学位者。
三、师资及培训内容
1、师资力量:人事部全国人才流动中心和浙江省人事厅人才交流中心指定的国内心理测量学和人力资源管理学的权威专家以及具备实际操作经验的专业人士。
2、培训内容:包括人力资源管理学、工作分析的方法及应用、心理测量学、实用人才测评技术四部分。
四、培训考试时间和考试办法
1、培训考试时间:2005年11月5日至11月13日,5天,28学时的室内培训,11月26日半天考试。
2、考试办法:参加培训者均可颁发培训证书,符合《人才测评师资格证书》报考条件者可直接参加认证考试。本考试分为理论知识和专业技能两部分,均采取闭卷形式进行,成绩合格者方可授予《人才测评师资格证书》。
五、发证单位和认证级别
1、考试合格人员授予由人事部全国人才流动中心与中国人才交流协会共同颁发的《人才测评师资格证书》。
2、认证级别:人才测评师资格证书(中级)
六、费用标准和报名方法
1、人才测评师认证培训与考试收费标准:
全省统一收费标准:2800元。
其中包括:培训教材资料费、考试评审与技术服务费。
2、个人报名时请将《人才测评师资格证书认证申请表》详细填写并加盖单位公章,同时携带身份证、学历证书复印件各一份,两寸免冠彩色照片4张,及相关费用到指定地点报名。
3、浙江省人才测评师认证培训报名联系人:周老师、李老师
联系电话:(0571)88397130、88394390(传真)
地址:浙江省人才交流中心(浙江省人才市场三楼)培训开发部。
户名:浙江省人才市场 帐号:78208100039565
开户行:商业银行市府大楼支行
附件:《人才测评师资格证书认证申请表》
在线报名请按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