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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21日,由中国纺织工业协会与意大利纺织服装联合会共同举办的中意纺织产业知识产权保护与合作研讨会在上海举办。本次研讨会是中国纺织工业协会与意大利纺织和服装联合会继2006年签署的《关于知识产权保护的谅解备忘录》以来,在知识产权保护方面又一次重要的活动,得到两国产业界积极参与,同时得到了中国商务部和意大利经济发展部的大力支持。会上,中国纺织工业协会会长杜钰洲作了题为《大力推动知识产权保护,加快产业升级》主题发言。
杜钰洲首先介绍中国纺织工业知识产权工作情况。他说,中国已经拥有健全的知识产权法律体系并建立了行政-司法双重保护体系。保护、创造和利用知识产权已上升为中国国家发展战略的一部分。建立了包括法律、行政法规、政府部门规章和司法解释等多种形式在内的知识产权法律法规体系。除几经修订的《专利法》、《商标法》、《著作权法》及其实施细则等专门法律外,《刑法》、《合同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等其他法律都设立了保护知识产权的章节和条款。2004年及2007年,中国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两次专门针对知识产权刑事犯罪出台司法解释,降低知识产权犯罪的刑事制裁门槛,提高对侵犯知识产权行为的处罚力度。这两项司法解释有效打击了国内的知识产权犯罪。1980中国加入《建立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公约》。2001年12月,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开始履行《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定》项下的义务。中国还加入了《伯尔尼公约》和《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等国际知识产权公约。
中国还构建了具有中国特色的行政保护和司法保护这两条途径并行运作的知识产权保护框架。行政保护方面,中国商标局、专利局、版权局于1978年、1980年、1985年先后成立,中国的各项知识法律中明确赋予它们相应的知识产权执法权力。自2006年以来,中国连续4年发布《中国保护知识产权行动计划》。每年的《计划》都会从立法、执法、司法和机制建设中明确当年保护知识产权的重要行动和要点举措。司法保护方面,中国知识产权审判组织包括中国最高人民法院以及全国各地高级人民法院、各省会城市和许多大城市的中级人民法院以及个别基层人民法院建立了专门负责知识产权审判的业务庭。最高人民法院于1996年10月设立了专门的知识产权审判庭。
2008年6月,国务院颁布了《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知识产权正式上升为国家发展战略的一部分。《纺织工业“十一五”发展纲要》中明确要求“建立并完善知识产权和自主创新培育自主品牌保护机制,加强纺织品服装自主品牌建设的力度,强化企业品牌意识”。2009年,《纺织工业调整和振兴规划》中又要求中国纺织产业实施自主品牌建设工程,实现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新型材料技术、新型纺织机械技术和其他新型工艺技术的重大突破。除了中央政府的政策引导外,各纺织产业集群、纺织专业市场也高度重视保护知识产权,发挥知识产权对行业的良性促进效应。目前,越来越多的中国纺织企业开始重视研发投入,着手构建自主知识产权体系。相当多的纺织企业已经建立起相对完善的专利管理体制,处理原创性专利申请和管理、专利转让和许可等知识产权事宜。而且,越来越多的企业开始重视品牌建设。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