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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扭转净出口下滑的态势,自去年8月以来,我国先后7次上调部分产品的出口退税率。那么,出口退税率是一种什么样的政策调控工具;屡屡上调退税率的效果如何;国家从6月1日起,再次上调部分深加工农产品及电子、机械设备的出口退税率,对未来宏观经济与资本市场的影响又会怎样呢?这些都是投资者密切关注的话题。
通俗地说,出口退税是指对出口商品已征收的国内税部分或全部退还给出口商的一种税制,其目的主要是平衡国内产品的税收负担,使本国产品以不含税成本进入国际市场,从而增强竞争能力,扩大出口创汇。出口退税制度,是一个国家税收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一个国家扩大出口通常采用的国际惯例。
早在1985年3月,国务院正式颁发了《关于批转财政部〈关于对进出口产品征、退产品税或增值税的规定〉的通知》,规定从1985年4月1日起实行对出口产品退税政策。1994年1月1日起开始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建立了以新的增值税、消费税制度为基础的出口货物退(免)税制度。“条例”规定,纳税人出口商品的增值税税率为零,对于出口商品,不但在出口环节不征税,而且税务机关还要退还该商品在国内生产、流通环节已负担的税款,使出口商品以不含税的价格进入国际市场。根据“条例”规定,企业货物出口后,税务部门应按照出口商品的进项税额为企业办理退税,由于税收减免等原因,商品的进项税额往往不等于实际负担的税额,如果按出口商品的进项税额退税,就会产生少征多退的问题,于是就有了计算出口商品应退税款的比率——出口退税率。
而通过最近这次上调出口退税率,我国综合出口退税率已上升至13.5%,其中1000多种产品已“触顶”,即达到17%的上限,距离“出口全额退税”只有一步之遥。
对于宏观经济而言,从去年开始上调出口退税率以来,退税政策对降低出口成本、吸引订单回流、缓解企业经营困境意义重大,对抑制我国出口下滑起到积极的作用,同时,出口退税率的适当上调对减轻国内就业压力具有积极意义。然而,一方面由于外部因素即国外需求的萎缩已经对我国出口形成了强约束;另一方面,由于造成出口下降的根本原因是人民币持续升值,包括原材料和劳动力价格在内的成本上涨带来的竞争力下降以及我国的出口企业在议价能力上的天然弱势,退税率上调的优惠并不能完全被国内企业所享受。所以,出口退税虽可以给出口企业提供一定支持,但并不能改变外部需求的总体趋势,短期来看,出口继续呈现下降态势难以扭转。
海关总署的数据显示,出口退税 |